近期,江苏省能源主管部门公布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此次公布的版本虽然并非终版,但作为国内首个省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范性文件,再次引起业内的关注,足以窥见全行业对于“隔墙售电”的重视。
为何每次“隔墙售电”政策的变化都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总能在行业中激起一圈圈“涟漪”?为何大家如此关注“隔墙售电”政策的动向?这还需要从“隔墙售电”的定义找原因。
隔墙售电”政策松绑
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中对于“分布式发电”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即:“隔墙售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分布式发电”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指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
总结起来,“隔墙售电”至少具有三个特点:
1、分布式发电项目被界定为“中小型发电设施”,不再仅是电力用户的节能降耗措施
2、分布式发电项目可接入电网的配电网侧并网运行
3、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可与就近的电力用户直接开展电力交易,即打破电力用户用地红线这面“墙”,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发电能不仅能卖给项目所在地土地红线范围内的电力用户,也可以卖给土地红线外的其他电力用户
另外,根据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在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过程中负责电力输送,仅收取“过网费”。当前“过网费”计算方法为“电力用户接入电压对应省网公网输配电价”减去“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所剩的差额即为“过网费”。
配电环节是电网企业利润最为丰厚的环节,分布式发电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特点及交易模式决定了其通过两条路径直指电网企业的这一核心利益。
第一,分布式发电项目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开展,是与电网企业同台争夺相同区域内的电力用户的用电需求,即用电量。“隔墙售电”不仅可以协助项目所在地的电力用户降低从电网公司外购电量,也可以协助项目周边区域的电力用户降低电量。分布式发电项目的用户发生了由“点”到“面”的变化。
第二,因为分布式发电项目是贴近电力用户建设的,电能输送距离短,所以电力交易也是就近开展的。输电距离的大幅降低,便相应直接降低了电力供应成本,加之分布式发电项目开展的是“市场化”的交易,不再受制于标杆电价、目录电价,而是电力的发用双方面对面协商确定,所以带来的是更为灵活的电价形成机制,反映在电价上往往是更为经济优惠的电价。这一制度安排无疑是电力用户最为欢迎的。
新政策“石破天惊” 售电用电端将实现双赢
上述原因决定了分布式发电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已经不只是在与电网争夺利益的“蛋糕”,而是在与其争夺“蛋糕”上的“奶油”。据初步测算,中小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已经全面放开,可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中小用电企业或者第三产业用户对应的市场化交易增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2万亿度电),而“隔墙售电”所面向的也主要是这部分用户。以江苏省电压等级为10kV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为例,通过“隔墙售电”模式购电,其用电成本下降可达11.6%。
如此一来,在“隔墙售电”的模式下,电力用户购买了更经济实惠的电能;分布式发电项目获得了更好的收益,并且增加了售电备选方案,经营持续性获得了保障,交易双方实现了共赢。
正是因为“隔墙售电”释放了如此巨大的红利,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从业者才对相关政策的动向无比关注,也恰恰是因为这些红利是从电网公司处转移而来,所以电网公司长期以来就对各种类型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严防死守”,并将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发电能上网视为“洪水猛兽”。因为是触及电网公司的核心利益,所以历次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及消纳环节的变化,哪怕是很小的“步伐“都会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石破天惊”的标志性事件。
但是,我们要看到,尽管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及售电已经日趋成熟,但是仅是针对单一用户且必须是土地红线内的电力用户。直至2017年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才开始消除分布式发电项目“隔墙售电”的政策障碍。并且,即便是在当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进一步简化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的申报手续之后,第一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才于2019年5月随第一批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公布。同时,本应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就公布的各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直到近期才仅有江苏一省公布了征求意见稿。项目和规则为何如此难产?
据了解,难点主要在于:
1、申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所需材料中诸多文件都需要电网公司出具,电网公司又怎会给与自己争利的项目出具支持文件,文件不全便成为限制试点项目申报的掣肘
2、电网公司对物价主管部门施加影响,使得过网费“难产”,即便是启动过网费起草研究的地区,电网公司也游说物价主管部门制定极高的过网费标准,降低分布式发电项目盈利水平
期待试点项目 未来开花结果
Policy interpretation
尽管政策已经打破了“隔墙售电”这堵墙,但是“跨越”这堵“墙”还需电力体制改革提供“攀登”的“梯子”。我们相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交易更加市场化,来自电力用户降成本的需求也会倒逼电网公司适应更为灵活的交易机制。
电网公司于近期纷纷提出要建设能源互联网企业,特别是国网公司于今年年初提出的建设“三型两网”型公司的战略,这一系列转型举措都会从电网公司内部推动其成为服务电力市场主体的平台、中台与枢纽,从而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拥抱“隔墙售电”这一新模式。来自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于保障能源安全、降低工商业企业经营成本的外部鞭策也会促使电网企业接受更为市场化的经营模式。“隔墙售电”必有跨越阻隔,大步向前的一天。
东旭蓝天作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拥有大量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特别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隔墙售电”政策不断完善将为公司这些存量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提供有效保障。与此同时,东旭蓝天紧随国家“隔墙售电”政策启动,自政策公布伊始即着手布局“隔墙售电”试点项目,相信在不远的未来便会“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