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观察03 政府报告聚焦清洁能源消纳 着力降低清洁能源非技术成本

发布时间: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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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每年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关注清洁能源领域,并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定基调。例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应“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不例外。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做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这是我国中央政府再次聚焦清洁能源发展所面临的消纳问题,彰显了近年来我国能源主管部门愈加关注制约清洁能源发展的基础环境问题,努力降低清洁能源发展非技术成本的决心。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年度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总量多年均保持全球领先。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受制于我国风光资源分布与能源消费核心地区不匹配、部分地区电网基础薄弱等问题,“三北”地区的清洁能源弃发限电问题不仅造成清洁能源的浪费,而且引发清洁能源投资企业受益的下降,进而直接导致清洁能源投资增速下滑,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8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18年全国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7%;全国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3%。伴随着风电、光伏系统成本不断下降,弃发限电等非技术成本在清洁能源投资综合成本中的影响愈加明显。

诚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所说,要用“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10月印发了《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着力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设立了“2017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缓解;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这一明确里程碑目标。并且提出了“主动压减本地区燃煤发电,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腾出市场空间”;“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煤电联合外送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总输送电量的比重指标”;“合理引导自备电厂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创新性措施。

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进一步推出了《行动计划》。这一计划针对“十三五”计划后期逐年的清洁能源消纳工作目标,而且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工作部署,其中多项政策内容为前期公布的《实施方案》中相应内容的接续和深化。

《行动计划》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各年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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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措施如下:

1各地区要将落实清洁能源电力市场消纳条件作为本区域新增清洁能源项目规模的前提条件,存在弃风、弃光的地区,清洁能源建设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十三五”原规划。

2统筹电力市场现货交易,提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从2019年起逐步投入运行。

3逐步减少燃煤电厂计划电量,计划电量减小比例应不低于中长期市场的增加比例。

42020年底前,主要跨省跨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比例力争达到平均30%以上。

在《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出台后,文件中所提目标受到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的高度重视,所列各项举措也在逐步落地,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解决。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弃风率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率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

在了解这一组数据后,重新审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的“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这一年度发展目标,作为清洁能源从业者的我们无疑有更坚定的信心相信国家会全力解决清洁能源发展的基础性环境问题,降低清洁能源发展的非技术成本;我们无疑有更大的决心投入到我国波澜壮阔的清洁能源事业中,提高我国清洁能源发展水平;我们无疑有更持久的恒心努力推动东旭蓝天清洁能源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贡献更多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