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4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362,093,283 股。其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不低于20 亿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底价为13.4元/股。
此次定增过会将进一步扩大东旭蓝天新能源电站业务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地位,进而为公司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业务注入强心剂。
此前公告显示
东旭蓝天此次定增将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52亿元,全部用于已备案完毕的11个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
此外,对新能源电站的快速布局还与公司当前迅猛拓展的生态环保产业形成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
东旭蓝天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在特定区域内提供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包括生态环境治理、以及多种清洁能源发配售一体化的智慧能源运营,预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35亿元至6亿元,同比增长205%—242%。